我馆于2021年启用 “中国领事”APP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 功能,所有申请人应通过“中国领事”APP网上办理。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上办理者,请发邮件至cebu@csm.mfa.gov.cn获取预约码和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一、适用情形
父母双方为中国籍,或一方为中国籍、一方为菲律宾国籍,在菲律宾出生的儿童,可按有关要求申办中国护照。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照片2张。具体要求是: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父母双方护照及在菲律宾合法居留证件、签证(如有,如ACR I-Card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菲律宾结婚的需提供由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颁发的结婚证明及收费收据);
(五)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收费收据;
(六)父母双方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声明(见附件);父母一方为菲律宾国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出具的放弃儿童菲律宾国籍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见附件),以及菲外交部出具的新生儿未取得菲律宾护照的证明。
***对非婚生儿童,参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单亲儿童只需提交父母一方相关材料,但需提交父母一方出具的关于无法找到另一方且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一)办理时间:证件办妥后,我馆将通知申请人领取时间,请持取证单和银行缴费收据领取新护照;
(二)费用:950比索。
四、注意事项
(一)未满16周岁的儿童应由父母一方(或一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见附件)。父母一方为菲律宾国籍的,父母双方需到场。
(二)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视申请者自动取消申请,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三)如申请人已满16周岁,且从未取得过中国护照的,可参照以上要求办理。
(四)取证时请仔细核对新证件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