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出国人员遗失护照办理旅行证

2023-01-03 18:00

     请发邮件至cebu@csm.mfa.gov.cn获取预约码和预约现场办理时间,我馆将尽快回复。

一、适用情形

  临时赴国外时护照遗失、被盗,又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二)照片三张(详见照片要求);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它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四)护照遗失、被盗情况书面说明。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一)办理时间:此类申请需向相关机关确认申请人身份,因此办理时间不能确定;使领馆将尽快核查办理。  

  (二)规费:950比索。  


四、注意事项  

  (一)护照一旦丢失、被盗,签发机关在您提出补发申请后即宣布该护照作废,有关国家、国内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等均将获得相关信息数据通报。因此,丢失、被盗护照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否则您将面临入出境受阻的风险。     

  (二)旅行证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三)申请人需本人亲自申办。

    (四)取证时请仔细核对新证件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